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违规推荐股票
6月22日,湖南证监局公布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表示,于2017年4月对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广告宣传存在不实、误导性信息。
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华讯投顾”专业版广告,存在“精确把握个股起涨点,博取短期、超额利润空间”等误导性宣传内容,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投资顾问助理李某某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却通过QQ、微信等传播媒介直接向客户提供股票操作建议,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三、提供投资建议时未提示投资风险。
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未按要求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责令华讯投资长沙分公司就上述问题予以改正。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湖南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